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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扣工资,7月有16天,其中每天请假1小时。实际总是请假2天,公司多扣6天工资,合计多扣1000元。2018年11月6日去那家公司上班,直到这年2019年3月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8月15日离职未给我交社会保险金。8月15日离职后,6月一8月工资陆续才发,8月14.5工资在9月27日才发放完。我一位打工仔怎么申诉自己的权利。

江西省-赣州市 劳动争议 2019-11-04 18:51:48
用户:150*****861
律师回复(3)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839人

    回复于2019-11-04 18:53:03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社保问题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用户追问2019-11-04 19:04:49
    去劳动局投诉了,劳动纪察部,说我们没有四次打卡。只有早上8点半之前,打卡,和下午5点半之后打卡。社保局补不我的社保。我要求赔偿我的社保费和拖欠工资补偿和多扣1000元工资。
    用户追问2019-11-04 19:05:37
    申报仲裁吗?
    律师回复2019-11-04 19:13:59
    那就只能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了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19-11-04 18:54:57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19-11-04 18:56:56

    您好,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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