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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贴墙纸工人 ,去年我帮一个店里做事,他们之前是3个人合伙开的,有一个专门负责人(另外2个不管事的,但是法人代表不是这个负责人)后来他们因为财务上问题3个人闹翻了,之后我们给他做事的工费也一直拖欠着。然后我们找到法人代表,他说他们现在在打官司,意思要官司结束以后才能办理我们的事。(他意思赢了付我们工资,输了要我们再去告他们3个)。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

浙江省-嘉兴市 劳动争议 2019-11-01 21:31:17
用户:187*****58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1-02 08:33:21

    可以走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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