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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六个子女。一个女儿来赡养老人,没有给老人交合作医疗或者医疗保险。法院判的时候子女六人医药费平分,现在有一部分人不愿意拿这个医疗费,认为赡养老人的这个女儿应该给老人上基本的合作医疗。认为应该报销一部分,剩下的自费部分平摊。

辽宁省-大连市 婚姻家庭 2019-11-01 19:58:29
用户:158*****06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1-02 09:01:01

    可以几个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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