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还有四个月退休,1989年大学毕业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国企单位参加工作,户口也落到齐齐哈尔市,1989---1995年,国家没有实行统筹养老保险,所以,养老保险账户上没有缴费记录,1996年1月——2005年12月在齐齐哈尔交了整10年养老保险,2006年1月正式调转工作去了长春市的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关系组织关系档案都转入长春市,并开始在长春市缴费至今14年了,明年3月份退休,经咨询社保局回复我说:按规定,在长春缴费满十年就可以在长春退休,我于是办理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在长春市社保局递交资料时说,我在齐齐哈尔)户籍所在地缴费也满十年了,应该在齐齐哈尔退休,退回了我的转移证明。我该怎么办?
吉林省-长春市
行政纠纷
2019-10-31 14: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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