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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十月年满六十周岁。2010年,因单位改制把我的事业身份转为企业身份而进入了北京市社保。当时改制的政策是“老人老办法”即:原事业身份人员保留事业身份不变。当时,集团领导人是顾欣(2015年7月因贪腐犯罪被捕),他怕群众不同意转身份,就让人事部门把关系进入了北京市社保。既没有按规定解除职工与原单位的事业聘用协议,也沒有签订《身份转换协议》、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十年来,对此问题一直要求延续事业身份,未果。这次我到退休年龄,要求按事业人员办理退休。单位以已转企为由,要求按企业人员退休。我不同意,单位就停发工资。另:我是未到届满的集团党委委员;二是我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任人(通过招标)。停工资对吗?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19-10-28 21:16:03
用户:158*****178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58人

    回复于2019-10-28 21:17:34

    你好对单位的行为不服可以申请仲裁

  • 回复于2019-10-28 21:17:45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用户追问2019-10-28 21:22:33
    谢谢回复。你在京?如不在京,请告诉一下单位违法情况,尽量具体一些。谢谢!
    律师回复2019-10-28 21:26:03
    不在。涉及企业改制,政策问题,比较复杂一点。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按企业人员退休,停发工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54人

    回复于2019-10-28 21:18:14

    你好,单位停发工资违法。

  • 回复于2019-10-28 21:33:37

    你好,单位违法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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