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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从四月份开始在一家化妆品店上班 当时没给我说要签合同我也没问 一直工作到八月份在这期间和同事相处不来多次向老板提出辞职都被拒绝 以给我加工资为由 工资本是押一付一每月八号发工资 工作到8月30号离职 九月8号应该发八月份的工资我离职以后老板就不给我发工资了 说我还有欠款在店全部收回来才给发 店里欠款是在店里消费的顾客的欠款 我现在能打劳动局的电话投诉她吗

浙江省-温州市 劳动争议 2019-10-13 14:27:20
用户:135*****632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0-13 14:34:02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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