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当中出现事故。甲乙双方对赔偿款意见达成一致!为避免甲乙双方出现对赔偿款账目的混乱或赖账,甲乙双方均口头约定一个中间人!赔偿款将由甲方交于中间人再转交给乙方!在其中一次赔偿款当中,甲方将3万元现金人民币交由中间人转交乙方!但是中间人在不告知乙方的情况下私自挪用了其中的2万,仅交于乙方1万人民币!乙方知道后立马向中间人追讨其中的2万人民币,在乙方向中间人追讨的将近一年时间里,中间人都是以各种困难为理由迟迟没有把挪用的赔偿款归还乙方!直至现在为止,乙方向中间人打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请问乙方该怎样才能向中间人讨回被挪用的赔偿款?能报警立案吗?
江西省-南昌市
债权债务
2019-09-29 1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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