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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孩子三年级八周岁,在学校国旗台附近,放学期间,老师没有组织和看管孩子站队离校。我孩子和另一个孩子打闹的过程中,跑的时候绊倒了另一名同学,致使其两颗门牙摔断,事件发生在学校负责监管的时间和空间里,我想请问律师,这个事件中,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学校和另一名孩子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山东省-济南市 其他 2019-09-21 20:14:01
用户:155*****785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09-21 21:53:07

    学校和孩子的监护人都有责任,具体责任的分配可以自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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