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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现在是租的这个房子开饭店,但是昨天我收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年租金缴费通知,请问这个应该是我缴还是房主缴?和和房主沟通过,她说应该我缴,她拿出租房合同上写着乙方租赁期间负责所有经营所发生的费用,但是缴费通知书上写的承租房租者有代缴义务,土地年租金可以从承租费中扣除。
吉林省-通化市
合同纠纷
2019-09-17 14:54:23
用户:15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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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杨晓琼
律师
回复于2019-09-17 15:03:12
你好,如代缴后对方未扣除费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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