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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您一下。我是2018年3月结的婚,我是甘肃人,老婆厦门人,因我的工作(军人)单位在厦门,婚后一直住在丈母娘家,2019年1月丈母娘说要给我们夫妻俩买房子,让我借钱凑首付款,说房子会写我和我老婆的名字。我从亲戚家借了35万首付款给丈母娘,1月底丈母娘和房东签定了购房合同,总房款230万,首付款150万(115万是丈母娘家凑的,包含我平时给我老婆的钱),剩余的80万由我申请部队的公积金贷款,听丈母娘说双方约定9月中旬过户,之后我积极申请部队公积金贷款,准备好了贷款的全套资料,到了9月11日,因一些家庭矛盾,丈母娘坚决不让我贷款,说她要自己贷款买这个房子,房产证上只写她自己的名字,我当时很生气,之后丈母娘要求她女儿和我离婚,我老婆竟然同意了,我丈母娘要让我净身出户,她不承认拿了我从我家亲戚处借的35万,感觉从一开始她们母女俩就在欺骗我,现在这个房子已经升值到290万了,请问我可以以诈骗罪起诉我丈母娘来追回35万借款和增值部分吗?

福建省-厦门市 其他 2019-09-16 11:41:02
用户:133*****80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09-16 11:52:04

    不能,但是首付如果你出资了,可以以借款的名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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