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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侵权诉讼案,法院已经组织开庭两次,但是两次都没有判决结果,第二次开庭结束,庭长说过段时间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目前过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法庭又通知说,由于第一次开庭时的某个陪审员聘用合同过期了,所以第一次开庭内容作废。说是又要重新组织一次开庭。请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是否符合法院的正规程序?还有作为被告的我们应该怎么去做,如何进行维权呢?
河北省-唐山市
侵权维权
2019-08-31 00:13:56
用户:18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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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胡金叶
律师
回复于2019-08-31 08:47:39
服从法院安排,如对有异议,可以投诉上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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