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在一个培训学校当兼职老师,进去时签了兼职合同,后来想辞职,就提前和老板说了,我的合同是8月22日到期,上课上到15号就课程都上完了,平时一般工资是每个月25号左右发,后来去问老板,什么时候把剩下的工资给我,老板说以后是每个月15号发,要下个月15号才能发工资,后来从之前同事那里得知,她们都已经发了,就剩下我没发。现在培训学校给的说法是一定要签一个协议才能工资,可是这个协议是在12号左右拿给我,要我签不平等的协议,我不愿意签,就不给工资。协议的内容完全是霸王条款。请问我该怎么办,工资大概还有5000多没发,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这是我辛苦赚的,也是我的生活费。
湖南省-岳阳市
劳动争议
2019-08-28 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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