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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暴力威胁阻挠离婚 妻子申请保护令维权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2025-04-22
导读:法律筑起"防护墙":一纸特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曾经恩爱和睦的家庭如今陷入危机。某女士与丈夫原本生活安稳,丈夫在外务工,某女士则在家照料老人和女儿。然而近年来,丈夫工作屡遭不顺,特别是年前因工伤后,性格日渐暴躁,夫妻二人频繁爆发激烈争吵。

面对丈夫性情大变带来的精神折磨,某女士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料收到传票的丈夫竟丧心病狂,通过电话对妻子发出死亡威胁:"敢离婚我就打死你!大家一起同归于尽!"

这些极端言论让某女士彻底心寒,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在女儿的全力支持下,这位长期遭受精神暴力的母亲终于勇敢地迈出关键一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为自己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

某女士向法院提交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展开审查工作。考虑到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法官意识到保护申请人安全刻不容缓。然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除未成年女儿的证词外,某女士未能提供更多直接证据支持其主张。

在询问女儿时,女孩情绪激动地表示:"最近爸爸总是用很难听的话威胁妈妈,我每天都很害怕,生怕他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女孩的哭诉让法官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

为全面了解案情,法官随即前往丈夫居住的社区走访调查。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丈夫原本性格温和,是邻里公认的老实人。但近期因工伤赔偿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加上面临离婚诉讼,导致其情绪极度不稳定,经常对家人恶语相向。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法官还专门向辖区派出所调取了丈夫的相关记录,确认其此前并无违法犯罪前科。这些调查为后续裁决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在综合研判案件事实后,主审法官指出:虽然丈夫尚未对某女士采取肢体暴力,但其长期实施的言语威胁和恐吓行为,已对某女士及其女儿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符合《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精神暴力的认定标准。法官特别强调,精神暴力造成的伤害往往更为隐蔽而持久,其危害程度绝不亚于直接的身体伤害。

为切实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性保护作用,有效阻断家庭暴力的升级,合议庭当庭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次日,在社区妇联干部的陪同下,法官亲自将裁定文书送达丈夫住所。送达现场,法官对丈夫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心理干预:"面对生活困境,每个家庭成员都应该相互扶持。作为丈夫和父亲,更应当用理性沟通代替暴力威胁,用责任担当化解家庭矛盾。"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丈夫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当场签署了行为承诺书。当晚,在社区调解员的见证下,丈夫主动向某女士赔礼道歉,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心理辅导,重塑和谐家庭关系。

在本案中,丈夫对某女士的言语威胁虽然不同于常见的肢体暴力,没有造成身体上的直接伤害,但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这种长期的语言恐吓和精神压迫同样构成家庭暴力。法律明确界定的家暴行为不仅限于身体伤害,精神暴力同样具有违法性!

律师特别提醒:家庭暴力绝非简单的家务纠纷,受害者切不可抱有"忍一时风平浪静"的错误观念。遭遇家暴时,应当立即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同时注意保存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关键证据。当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保护令具有法律强制效力,被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若违反保护令规定,轻则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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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婷婷律师

执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