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程序了解一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②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来源:民政部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婚姻家庭相关咨询
-
问
某一位家人多次故意挑起事端并动手,且多次故意找茬,有实质性的肢体上的伤害
情节严重的建议诉讼处理
刘敏等3位律师已回复 -
问
请问,我和我老公是2023年10月份认识的,2024年四月份举行婚礼 ,
与你没有任何关系的,属于个人债务
梅露淋等4位律师已回复 -
问
结婚两年不到男方及男方家人侮辱诽谤污蔑女方导致婚姻破裂离婚,那男女双方怎
因男方及男方家人侮辱诽谤污蔑女方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女方可适当多分。女方因引产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若能证明是男方过错导致,可要求男方赔偿,即使无过错,基于公平原则也可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经济帮助。结婚两年不到离婚,彩礼一般无需返还,但若存在双方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等情形,男方可要求返还。
刘蓉等6位律师已回复 -
问
男方执离婚,理由(跟婆婆不合)。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如果不同意离婚的,第1次诉讼一般都不会判离婚。需要过6个月后二次起诉。因此诉讼周期相对较长,大约需要一年半左右。
刘敏等7位律师已回复 -
问
在孩子哺乳期的时候孩子被判给了妈妈之前一直有给赡养费,但是孩子母亲一直不
孩子父亲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需举证证明孩子母亲长期阻碍探视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或其经济能力等因素不利于孩子成长,同时证明自己具备更优抚养条件,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还可提供孩子愿随其生活的相关证据。
刘蓉等5位律师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