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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刑事谅解、刑事调解区别,能否反悔
守法普法|听讼网整理
2021-10-15
导读: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分不清刑事和解、刑事谅解和刑事调解,认为它们是一样的,但实际上这三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1.适用案件范围的区别:

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类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和解排除适用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刑事谅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存在被害人的刑事案件。

刑事调解适用的案件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谅解适用于存在被害人的所有刑事案件,而刑事和解只适用于特定刑事案件,刑事调解仅适用于部分自诉刑事案件。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来说,刑事谅解往往是达成刑事和解的前提条件。

法条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2.公权力是否介入不同

        对于刑事和解,双方当事人若有和解意愿,则由公安、检察院或法院主持和解,并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均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对于刑事谅解,司法实践中,通常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并赔礼道歉,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谅解,谅解过程无需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人员介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均可以争取被害人谅解。

        对于刑事调解。通常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只适用于审判阶段。
刑法
3.法律文书的区别

刑事和解应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谅解应制作谅解书

刑事调解应制作刑事调解书

注: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通常需要随案移送。

和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的主要事实;

(三)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履行的方式、期限等;

(四)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并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

4.量刑从宽幅度的区别

刑事和解的从宽幅度: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所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谅解的从宽幅度: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刑事调解的从宽幅度:达成刑事调解后,如果自诉人提出撤诉申请,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处理。

5.能否反悔

和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通常要求当事人即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刑事和解协议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毕竟具有协议的性质,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一旦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则根据诉讼诚信原则,通常不允许反悔或撤销,除非和解协议的签订违反自愿、合法的原则。

备注: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人民检察院不撤销原决定,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谅解书是被害人单方(或其近亲属)出具的,其可以随时反悔和撤销。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即使被害人撤销谅解书,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可以获得从宽处罚,从宽幅度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但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达成谅解后反悔的情况极少。

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反悔或撤销。但当事人若在签收刑事调解书前反悔,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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