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实习期内公司能随意解除合同
守法普法|听讼网整理
2021-10-17
导读: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会认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的过程,凡是对劳动者不满意,就可以解除或终止试用期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更大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也需要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需承担法律后果。

也就是说,即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吗?

实践中,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解约权也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除劳动者有该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 哪些情形,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往往会引发大量纠纷,因此,企业需要有合法、清晰、明示的录用条件,有效的试用期考核评估,才能客观的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实习期
劳动者有其他过错性解除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具有非过错性解除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但是由于特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听.讼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tingsonglaw.com,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今日在线咨询3,221人次

今日律师解答8,308

严审律师资格
实名认证入驻
真实律师回复

当前2495位律师在线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